2007年3月19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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亲情调解:化纠纷续亲情
见习记者 陈锦 通讯员 周战胜

  本报讯  离婚、赡养、抚养、继承等纠纷,往往出现“赢了纠纷,丢了亲情”的结果。不过,仙居县田市镇采取亲情调解的方式,不仅让纠纷迎刃而解,难能可贵的是,双方事后还保住了亲情。
  今年2月5日,田市镇徐山村村民李建民因康庄工程账目不清,与本村会计徐培和发生争执。恼怒之下,李建民将徐培和打伤了。后来,双方经常为医药费发生争吵。
      得知这个消息后,田市镇综治办人员除了将双方当事人请到调解室,还把两人的亲戚也请了过来。
  “你和徐培和是多年的老邻居啦。以前有困难的时候,你们互相帮助。怎么能为一点小事情,伤了多年的感情呢?”与李建民无话不谈的一位亲戚恳切地说。
  而另一边,在亲戚的开导下,被打伤的徐培和也平静下来,答应好好与李建民谈谈。
  “多年的邻居和朋友,还能有什么解不开的结?”最后李建民笑着说。经调解,李建民赔了徐培和5000元医药费,双方握手言和。现在,两家一旦有什么农活需要帮忙,对方都会二话不说,搭一把手。
  田市镇司法所副所长周战胜说,在离婚、赡养、抚养、继承等纠纷中,双方当事人大都存在一定的亲情关系,如果纠纷解决了亲情也断了,就算不上好结果。2006年初,田市镇尝试采取亲情调解的方式,让发生矛盾纠纷的双方和其父母、子女或亲戚朋友同坐在调解室内,亲友帮着调解,使调解中充满亲情、调解后亲情不断。
  “我们让亲戚尽量帮助纠纷双方回忆曾经温馨的画面,从而使紧张的气氛缓和下来。当双方流露出一丝利于调解的迹象时,我们便加大火力,乘势而上,力争圆满调处纠纷。”周战胜说。
  记者从田市镇综治工作中心了解到,亲情调解比普通调解成功率高出34%,且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。